本節簡介:我們堅決反對知其用法而不知其因,這樣的根基是不牢固的,本節課將詳細講解,色彩產生的原因,以及特定環境下色彩的變化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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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色:本身不發光的色彩。決定因素:物體本身固有的屬性(不透明、半透明和透明),光源的性質(色彩)。物體的表面在陽光照射下呈現出什么顏色,取決于它表面的不光滑程度和它所反射每種波長的光的比例。物體的色彩只是相對存在的,固有色是沒有的。
色彩是光對人眼刺激的產物,光進入視覺的方式:反射。折射和透射。單色光(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)和復色光;光源和光源色(光波長短、強弱、比例性質不同形成不同的色光)。
單色光: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。復色光:由單色混合而成的光
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叫做單色光 由單色混合的光叫復色光
決定物體色的兩個因素:物體本身固有物屬性(不透明、半透明、透明);光源的性質(即光源的色彩)
光源與光源色:自身能發光的物體稱作光源;由各種光源發出的光,由于光波的長短、強弱、比例性質不同,形成不同的色光,叫做光源色
單色光與復色光: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叫單色光;有單色混合而成的光叫復色光
光源:自身能發光的物體;光源色:由各種光源發出的光,由于光波的長短強弱比例性質不同而形成不同的色光
決定物體色的兩個因素:①物體本身固有的屬性(不透明、半透明、透明) ②光源的性質(即光源的色彩)
光源色:由各種光源發出的光,由于光波的長短、強弱、比例性質不同,形成不同的色光 ,叫做光源色。
自身能發光的物體稱作光源,光源分為自然光和人造光。
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叫單色光;由單色混合而成的光叫做復色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