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節簡介:我們堅決反對知其用法而不知其因,這樣的根基是不牢固的,本節課將詳細講解,色彩產生的原因,以及特定環境下色彩的變化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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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體是光產生吸收或反射,光與色視覺異常,物體本身并不發光,他是光源經過物體的吸收,反射后,反映到視覺中的光色感覺,這些不發光的物體統稱為物體色
光的使用方式有三種,反射,折射,投射,光譜中不能再分解的光叫單色光,由單色混合而成的光叫復合光
自身能發光的物體叫光源,由各種光源發出的光,由于光波的長短,強弱,比例性質不同,形成不同的色光,叫光源色
蘋果的顏色是反射紅色的光,吸收了其他顏色的光,而得到的
光源是自身能發光的物體。光源色是由各種光源發出的光,由于光波的長短、強弱、比例性質不同,形成不同的色光
色與光的關系 1.沒有光就沒有色彩,色彩是光對人眼刺激是產物;2.光進入視覺的三種方式:反射、折射、透射
本身不發光的色彩統稱物體色。 決定物體色的因素:①物體本身的固有屬性(不透明,半透明,透明) ②光源的色彩
物體本身不具有顏色,我們所看到的顏色是物體反射得到的。
物體的表面在陽光照射下呈現什么顏色,取決于它表面的不光滑程度和它所反射的每種波長的光的比例。物體的色彩只是相對存在的,固有色是沒有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