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哥特式建筑11世紀下半葉源于法國,13-15世紀流行于歐洲的一種建筑風格。常用于教堂、修道院、城堡、宮殿等。
古埃及-古希臘(公元前8-前1世紀)-古羅馬-拜占庭-羅馬風(11-12世紀)-哥特(12-13世紀)-文藝復興(14-16世紀)-巴洛克(17-18世紀)-洛可可(18-19世紀)-現代風格(19世紀)
風格是元素組合的最終表現。找到有代表性的元素為我所用。
現代人對傳統風格的傳承需要推陳出新。讓傳承更適合當下使用。
學習風格要回溯到這個時代,才能明白為什么這么設計。
風格是什么?藝術作品在整體上呈現的有代表性的面貌。受到時代、社會、民族等歷史條件的影響。
1919年包豪斯學派被看作是現代風格的起源,提出:創新設計,重視功能和空間組織,發揮結構本身的形式美,造型簡潔,反對多加裝飾
現代風格:19世紀開始,原本的傳統風格已經更多的采用借鑒,使用,融合,隨著工藝革命的興起,很多實用的東西通過**器獲得。
美國殖民地風格:16-18世紀,家具與裝修造型均由英國洛可可的基本樣式簡化,這個時代的風格已經不在是純粹的傳承,而是結合社會的需求。
洛可可樣式:起源于18實際,繼巴洛克之后興起的樣式,以其不均勻的輕快,纖細曲線著稱 ,其特點為造型多運用貝殼曲線,褶皺和彎曲的分割,紋樣中常見:人物,植物,動物等。洛可可風格主要見于府邸中,對教堂并無影響。
巴洛克式:打破文藝復興時代的整體造型樣式,進行夸張的扭曲變形,強調線性流動變化的造型特點,利用過多的裝飾和華美厚重的效果來創造室內莊重豪華的氣氛,將繪畫,雕刻,工藝集中與裝飾和陳設上。巴洛克式的家具中多采用獸腳造型。
文藝復興:一方面采用古典柱式,一方面有靈活變通,大膽創新,甚至將各個地區的建筑風格同古典柱式融合一起
哥特式:11世紀下起源于法國,13-15世紀流行于歐洲,常被用于歐洲主教堂,修道院,城堡,宮殿及部分私人會所,其構件是尖拱和肋架拱頂,整體風格為高聳削瘦
古希臘三大柱式:多立克式(簡潔),愛奧尼克柱式(兩個小圈),科林斯柱式(較復雜),許多歐式的沙發扶手都是愛奧尼克式
了解歐洲風格的發展:古埃及-古希臘-古羅馬-拜占庭-羅馬風-哥特-文藝復興-巴洛克-洛可可-現代風格
風格——有代表性面貌,受到時代、社會、民族等歷史條件的影響,風格是一種視覺因素。
巴洛克如果還算是藝術的一次進步,那么洛可可只能說是一種扭曲的浮華。所以什么是巴洛克繪畫,就是充滿了運動感和不停地賣肉。而洛可可,華麗到浮華。